仲裁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,实际收取费用以财务最终审核为准


案件受理费


争议金额

收费标准

案件受理费

1千元以下部分(含1千元)

定额

100元

1千元至5万元(含5万元)

5%

100元加争议金额1000元以上部分的5%

5万元至10万元(含10万元)

4%

2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元以上部分的4%

10万元至20万元(含20万元)

3%

4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元以上部分的3%

20万元至50万元(含50万元)

2%

7550元加争议金额200000元以上部分的2%

50万元至100万元(含100万元)

1%

13550元加争议金额500000元以上部分的1%

100万元以上

0.5%

18550元加争议金额1000000元以上部分的0.5%


争议金额以申请人请求的金额为准,请求的金额与争议金额不一致的,以实际争议金额为准。争议金额未确定的,受理费收费标准由铜陵仲裁委员会确定。



仲裁费用计算

每增加一个行为项,增加受理费1125元、处理费375元

争议金额     行为项(填写整数)   

计算结果

实际收费以财务最终审核为准

案件受理费(人民币) 案件处理费(人民币) 总计(人民币)
0 + 0 = 0